美國ITC終裁:隆基未侵犯韓華專利權2020-06-05 09:13瀏覽數:3次
今日,我司發布了《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韓華起訴公司專利侵權的進展公告》,全文如下: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韓華起訴公司專利侵權的進展公告 2019年3月7日,針對2019年3月5日有關媒體發表的題為《韓華Q-CELLS起訴晶科隆基和REC,侵犯鈍化技術專利》(以下簡稱“韓華訴訟案件”)等文章,隆基綠能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及時披露了《關于媒體報道的澄清公告》,對涉及的專利內容、公司采用的技術方法以及對公司的影響等情況進行了公告(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于2019年3月7日披露的公告)。 2019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上述事項的專利權訴訟請求書及傳票并及時披露了《關于韓華起訴公司專利權的進展公告》(具體內容請詳見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披露的公告)。 2020年4月9日,公司及相關中介機構就《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193156號)中所列的韓華訴訟案件相關問題做出了回復,關于此案件的具體情況及對公司經營的影響請詳見公司于2020年4月9日披露的《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復》中的問題2。 2020年4月11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法官發布“韓華訴隆基產品侵犯其美國專利權(專利號:US9893215號)”337調查初裁結果:初裁公司產品不侵犯韓華專利權,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披露了相關進展公告。 現就韓華訴訟案件披露進展如下: 2020年6月3日(美國時間),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布337-TA-1151案最終調查結果,裁定:公司產品不侵犯韓華Q-Cells專利權(專利號:US9893215號),未違反337條款,終止調查。 公司將密切關注韓華訴訟案件的其他進展情況并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法規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二零二零年六月五日 投稿聯系:news@nshw.net Gessey蓋錫新能源網聲明:此資訊系轉載自蓋錫新能源網合作媒體或互聯網其它網站,蓋錫新能源登載此文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更多光伏行業資訊請訪問//nshw.net/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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