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涼山德昌永郎光伏發電項目征地公告2025-08-27 11:47來源:gessey瀏覽數:239次
8月26日,四川省涼山州德昌縣人民政府發布《關于涼山德昌永郎光伏發電項目征收土地的公告》,征收集體土地總面積約0.9214公頃。 公告如下: 德昌縣人民政府關于涼山德昌永郎光伏發電項目征收土地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現將征收永郎鎮部分集體土地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批準征地機關: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批準文號:川府土〔2025〕784號。 三、建設用地批準批次及用途:涼山德昌永郎光伏發電項目所征地塊擬作為建設用地。 四、征收范圍、土地現狀: (一)被征收土地權屬:永郎鎮老碾村12組。 (二)征收集體土地面積及現狀:征收集體土地總面積約0.9214公頃。 (三)征收范圍:具體以征地紅線圖為準。 五、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光伏發電項目建設。 六、征地補償安置標準 (一)征地補償費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各市(州)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復》(川府函〔2023〕222號)執行。 (二)被征地農民安置按照《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四川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實施辦法>的通知》(川人社發〔2018〕46號)執行。 七、被征地規劃控制范圍內的土地權屬單位及建(構)筑物、附著物權利人,應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配合相關機關工作組辦理土地征收及建(構)筑物、附著物等的補償登記工作。不如期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的,其補償內容以土地征收部門調查確認的結果為準。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凍結被征地規劃控制區集體經濟組織內的戶口遷入,禁止新建、搶建、改建建(構)筑物,禁止搶栽、搶種各類作物及林木。對搶修搶建的建(構)筑物、搶栽搶種的各類附著物不予補償。 德昌縣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4日 下一篇: 工商業光伏屋頂!企業投資必看!
免責聲明:Gesse蓋錫咨詢力求提供的信息準確、信息所述內容及觀點的客觀公正,但并不保證其是否需要進行必要變更。Gesse蓋錫咨詢提供的信息僅供客戶決策參考,并不構成對客戶決策的直接建議,客戶不應以此取代自己的獨立判斷,客戶做出的任何決策與Gessey蓋錫咨詢無關。本報告版權歸Gessey蓋錫咨詢所有,為非公開資料,僅供Gessey蓋錫咨詢客戶自身使用;本文為Gessey蓋錫咨詢編輯,如需使用,請聯系news@nshw.net申請授權,未經Gessey蓋錫咨詢書面授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傳播、發布、復制本報告。Gessey蓋錫咨詢保留對任何侵權行為和有悖報告原意的引用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