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調峰容量市場規則:新能源配置的儲能優先滿足自身新能源消納2021-10-20 15:32瀏覽數:20次
10月20日,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督局發布關于印發《華北電力調峰容量市場運營規則(暫行)》的通知,市場運營初期,電網側、常規電源側、用戶側等儲能項目暫不參與調峰容量市場。華北調峰容量市場調峰容量需求由運營機構根據新能源消納計算結果確定。 華北能源監管局關于印發《華北電力調峰容量市場運營規則(暫行)》的通知 國家電網公司華北分部,國網北京市、天津市電力公司,國網冀北電力有限公司,京津唐電網主要發電企業,有關市場主體: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碳達峰、碳中和戰略部署,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同意開展華北、華東電力輔助服務市場試點工作的復函》(國能函監管〔2018〕104號)文件精神,加快推進華北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建設,促進華北電力行業清潔低碳轉型,我局組織擬定了《華北電力調峰容量市場運營規則(暫行)》(以下簡稱《規則》)。經華北能源監管局2021年第12次局長辦公會審議同意,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為保證華北電力調峰容量市場平穩有序運行,現就市場試運行期間相關事項要求如下: 一、市場開展初期,在京津唐電網組織試運行,試運行周期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請各相關市場主體按照《規則》相關要求開展各項工作,嚴格執行市場出清結果,杜絕不當市場干預行為。 二、市場運營機構應不斷完善華北市場技術支持系統,加強市場運行期間的信息批露工作。 三、試運行期間市場出現重大問題時可暫停市場結算,并組織市場相關方對《規則》和市場平臺作進一步完善。 四、華北電力調控分中心應會同各省(區、市)調度機構加強電網調峰供需形勢分析,合理測算市場調峰容量需求,安排電網運行方式。 五、各有關發電企業應積極參與華北電力調峰容量市場,不斷加強內部管理,優化報價策略,提升市場競爭能力,維護市場秩序,保障市場良好運作。 《規則》執行中如遇重大問題,請及時報告我局。 《華北電力調峰容量市場運營規則(暫行)》.doc 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 2021年10月15日
免責聲明:Gesse蓋錫咨詢力求提供的信息準確、信息所述內容及觀點的客觀公正,但并不保證其是否需要進行必要變更。Gesse蓋錫咨詢提供的信息僅供客戶決策參考,并不構成對客戶決策的直接建議,客戶不應以此取代自己的獨立判斷,客戶做出的任何決策與Gessey蓋錫咨詢無關。本報告版權歸Gessey蓋錫咨詢所有,為非公開資料,僅供Gessey蓋錫咨詢客戶自身使用;本文為Gessey蓋錫咨詢編輯,如需使用,請聯系news@nshw.net申請授權,未經Gessey蓋錫咨詢書面授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傳播、發布、復制本報告。Gessey蓋錫咨詢保留對任何侵權行為和有悖報告原意的引用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