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000萬元!成都市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項目獎勵開始申報2024-08-08 14:03瀏覽數:160次
8月6日, 成都市經信廳發布《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成都市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本期可申報降低氫氣存儲企業成本、降低氫氣運輸成本、支持加氫站建設、加氫站運營補貼、擴大產業鏈關鍵零部件應用規模等15個項目,申報周期范圍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9日。 原文如下: 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成都市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成經信財〔2024〕78號 各區(qu)(市)縣工(gong)業和信(xin)息化主管部門,各相關單(dan)位: 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辦(ban)公廳關(guan)于促(cu)(cu)進氫能產(chan)(chan)業高質(zhi)(zhi)量(liang)發(fa)展的(de)若干意見》(成辦(ban)發(fa)〔2020〕63號(hao))和(he)市經信局(ju)等9部門《印發(fa)關(guan)于促(cu)(cu)進氫能產(chan)(chan)業高質(zhi)(zhi)量(liang)發(fa)展若干意見實(shi)施細則的(de)通知》(成經信辦(ban)〔2020〕17號(hao))相關(guan)精(jing)神,現將2024年成都市氫能產(chan)(chan)業高質(zhi)(zhi)量(liang)發(fa)展項目(mu)申報工作有關(guan)事項通知如下。 各區(市)縣(xian)工業和(he)信息化主管部門(men)牽頭(tou)組織企(qi)業于(yu)2024年(nian)8月16日前,自行登(deng)(deng)錄成都(dou)市“天府蓉易享(xiang)政策找企(qi)業”智能服務平(ping)臺(企(qi)業登(deng)(deng)錄地址//tfryx.tfryb.com/;平(ping)臺操(cao)作(zuo)咨詢電話:028-63911260)注冊賬號,獲(huo)取登(deng)(deng)錄身份后,按(an)要求填(tian)報并(bing)上傳相關項(xiang)目(mu)信息及資料(平(ping)臺操(cao)作(zuo)指引見附件(jian)1)。 項(xiang)目所(suo)在區(市)縣工業和信(xin)息化主管部門于2024年(nian)8月23日前完成在線審核并(bing)提交(管理(li)員登(deng)錄地(di)址//10.1.213.121/cdprs/#/userLogin;平臺操作咨詢電話(hua):028-63911260)。 一、降低氫氣存儲企業成本項目申報 (一)支持標準 對專門從事能(neng)源用(yong)高(gao)壓氫氣/液氫存儲的企業,按設(she)備(bei)投資(zi)的20%給(gei)予(yu)企業最高(gao)500萬元的一次性補(bu)貼。 (二)申報條件 1. 申報(bao)人(ren)為獨立法人(ren)企業。 2. 具有從事(shi)能(neng)源用高壓氫氣或液(ye)氫存儲(chu)相(xiang)關資質。 3. 申報期內建設(she)并實際(ji)開展儲氫業(ye)務。 4. 未發(fa)生安全事(shi)故及環境污染事(shi)故等。 (三)申報材料 1. 《氫能產業(ye)高質量發展項(xiang)目申報表(降低(di)氫氣存儲企業(ye)成本)》。 2. 企業營業執照(zhao)、組織機(ji)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營業執照(zhao)(復印(yin)(yin)件)和(he)法定代表人身(shen)份證(復印(yin)(yin)件)。 3. 從事能源用高壓氫氣(qi)或(huo)液氫存儲的資質(zhi)憑證。 4. 儲氫項(xiang)目備案(審(shen)批或(huo)核(he)準)、驗收等相(xiang)關文(wen)件材料。 5. 儲氫(qing)項(xiang)目設備購買合(he)同、憑證、發(fa)票復印件(jian)(須提(ti)供原件(jian)備查)。 6. 與從(cong)事儲氫業(ye)務相關(guan)的合同、憑證、發票復印件(jian)(jian)(須提(ti)供原(yuan)件(jian)(jian)備查)。 7. 2023年財(cai)務審計報(bao)告(需具二(er)維碼標識)。 8. 誠信承諾書。 二、降低氫氣運輸成本項目申報 (一)支持標準 按照申報期內(nei)累計氫氣(qi)實際承運(yun)量,給予專業從事能源用(yong)氫氣(qi)運(yun)輸業務的企業1.5元(yuan)/千(qian)克、最高150萬元(yuan)運(yun)營補貼。 (二)申報條件 1. 申(shen)報(bao)人為獨立法(fa)人企業,申(shen)報(bao)期內開展成都市域內氫氣運輸業務。 2. 具有能源(yuan)用氫(qing)氣運(yun)輸相關資質,截(jie)至(zhi)2023年(nian)8月9日,連續開展氫(qing)氣運(yun)輸業務兩年(nian)以(yi)上(shang)或危化品運(yun)輸業務五年(nian)以(yi)上(shang)。 3. 操作人員完成上崗(gang)培訓(xun)并取得相應資(zi)質。 4. 未(wei)發生安全事故(gu)及(ji)環境污染(ran)事故(gu)等。 (三)申報材料 1. 《氫(qing)能(neng)產業高質量發展(zhan)項目申報表(降低氫(qing)氣運(yun)輸(shu)成本)》。 2. 企業(ye)營業(ye)執(zhi)(zhi)照(zhao)、組織(zhi)機構代碼證(zheng)、稅(shui)務(wu)登記(ji)證(zheng)或(huo)多(duo)證(zheng)合一營業(ye)執(zhi)(zhi)照(zhao)(復(fu)印件(jian))和法定(ding)代表人(ren)身份證(zheng)(復(fu)印件(jian))。 3. 從事(shi)能源用氫氣運輸的資(zi)質憑(ping)證。 4. 操作人員(yuan)相關培(pei)訓(xun)證明和資質證書。 5. 2021年(nian)8月10日(ri)起開展氫氣運(yun)輸業務的相(xiang)關合同、憑證、發票復印件(截至2023年(nian)8月9日(ri)開展氫氣運(yun)輸業務未滿兩年(nian)的,須提(ti)供2017年(nian)8月10日(ri)至2023年(nian)8月9日(ri)開展危化品(pin)運(yun)輸業務的相(xiang)關合同、憑證、發票復印件)。 6. 運氫設備檢修(xiu)及(ji)合格證(zheng)明。 7. 能夠反(fan)映申(shen)報期(qi)內實際(ji)能源用氫(qing)承運(yun)量的成都(dou)市域內運(yun)氫(qing)業(ye)務相(xiang)關合同(tong)、憑證、發票復印件(須提供(gong)原件備查)。 8. 2023年財務審計報(bao)告(gao)(需具二(er)維碼(ma)標(biao)識)。 9. 誠信承諾書。 三、支持加氫站建設項目申報 (一)支持標準 1. 對(dui)新建、改建、擴(kuo)建日加氫(qing)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de)(de)(de)35MPa固定式加氫(qing)站(zhan)(zhan),按建設實際投資(zi)(zi)(不含土(tu)地(di)費用)的(de)(de)(de)30%給予最高500萬元的(de)(de)(de)一次性補貼。固定式加氫(qing)站(zhan)(zhan)指(zhi)由加氫(qing)站(zhan)(zhan)的(de)(de)(de)投資(zi)(zi)方(或由投資(zi)(zi)方專門成立的(de)(de)(de)經營公司)取得該站(zhan)(zhan)土(tu)地(di)出讓(rang)協議且辦理危化品經營許(xu)可證的(de)(de)(de)加氫(qing)站(zhan)(zhan)。 2. 對(dui)新建日加(jia)氫能力(li)不低于500千克的(de)(de)(de)35MPa臨(lin)時加(jia)氫站,且正式(shi)運營(ying)(以首張售氫發票日期計)一年以上,按(an)建設實際(ji)投資(zi)(zi)(不含(han)土地費(fei)用(yong))的(de)(de)(de)10%給(gei)予最(zui)高(gao)100萬元的(de)(de)(de)一次性補貼。臨(lin)時加(jia)氫站指投資(zi)(zi)方(或由投資(zi)(zi)方專門(men)成立的(de)(de)(de)經(jing)營(ying)公司)暫未取得該站土地出讓協議的(de)(de)(de)加(jia)氫站。 3. 臨(lin)時加(jia)(jia)氫站(zhan)取得(de)原(yuan)址土地出讓協議及危化品(pin)經營許可證后(hou),符合上(shang)述固定(ding)式(shi)加(jia)(jia)氫站(zhan)標準的(de),可根據初次建(jian)設(she)實(shi)際投資(不含土地費用)的(de)30%給予扣(kou)除(chu)已獲(huo)得(de)臨(lin)時加(jia)(jia)氫站(zhan)建(jian)設(she)補(bu)貼后(hou)的(de)一(yi)次性差額(e)(e)補(bu)貼,補(bu)貼總額(e)(e)不超過500萬元。 4. 對新建(jian)、改建(jian)、擴建(jian)日加(jia)氫(qing)(qing)能力(li)不低于500千(qian)克的(de)70MPa加(jia)氫(qing)(qing)站、符(fu)合條(tiao)件的(de)“制(zhi)氫(qing)(qing)-加(jia)氫(qing)(qing)”示(shi)范一體站,按建(jian)設實際投資(不含(han)土地費用(yong))的(de)30%給予最(zui)高1000萬元(yuan)的(de)一次性補貼(tie)。 5. 對新建、改(gai)建、擴建日加氫能力不低于500千克的(de)“氫(35MPa/70MPa)-油-氣-電(dian)”綜合(he)能源站,按加氫功能部分實際(ji)投(tou)資(不含土地費用)的(de)30%給予最(zui)高500萬(wan)(wan)元(yuan)/1000萬(wan)(wan)元(yuan)的(de)一(yi)次(ci)性補貼。 (二)申報條件 1. 申(shen)報人為具有獨立(li)法人資(zi)格(ge)的企業(ye)。 2. 在(zai)申(shen)報期(qi)內投資建成日(ri)加氫能力(li)不(bu)低(di)于500千(qian)克的加氫站(zhan)。 3. 加氫(qing)站完成驗(yan)收(shou)并取得相關職能部(bu)門頒發的(de)車用(yong)壓(ya)縮氫(qing)氣《氣瓶(ping)充裝許可(ke)證(zheng)》和《危險(xian)化學品經營許可(ke)證(zheng)》,臨時加氫(qing)站須從開(kai)具(ju)首張售氫(qing)發票(piao)日起正式運營一(yi)年(nian)以上。 4. 符(fu)合我市加氫站建設相關布局規劃及試(shi)點條件。 5. 未發(fa)生(sheng)安全事故(gu)及(ji)環境污染事故(gu)等。 6. 固定式加氫(qing)站需取得符合要求的土地出讓協(xie)議。 7. 同(tong)一套加氫裝備僅享(xiang)受(shou)一次補貼。 (三)申報材料 1. 《氫(qing)能產業高質量發展項目(mu)申報表(支持加氫(qing)站建設)》。 2. 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zheng)、稅務登記證(zheng)或多證(zheng)合一營業執照(復(fu)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zheng)(復(fu)印件)。 3. 加氫(qing)站建(jian)設備案(審批(pi)或核準)、驗(yan)收等(deng)相關文件(jian)材料。 4. 市級以上相關職(zhi)能部門頒發(fa)的(de)車(che)用(yong)壓縮(suo)氫(qing)氣(qi)《氣(qi)瓶(ping)充裝許可證(zheng)》和《危險(xian)化學品經營許可證(zheng)》。 5. 加氫(qing)站(zhan)、“氫(qing)-油-氣-電”綜(zong)合(he)能(neng)源站(zhan)加氫(qing)功能(neng)部分建(jian)設實際(ji)投資(不含土地(di)費用(yong),包括設備、施工等)相(xiang)關(guan)合(he)同、憑證(zheng)、發票復印件(須提供(gong)原(yuan)件備查)。 6. 固定式加氫(qing)站須提供投資方(或投資方專門(men)成立的經營公司(si))所取得的土地出讓協議。 7. 臨時加(jia)氫(qing)站須(xu)提供截(jie)至2023年8月9日一年以上的售氫(qing)業務相關合(he)同(tong)、憑證(zheng)、發票復印(yin)件(jian)(須(xu)提供原件(jian)備(bei)查)和2023年財務審計報告(需(xu)具二維碼(ma)標(biao)識(shi))。 8. 誠信承諾書。 四、加氫站運營補貼項目申報 (一)支持標準 對日加氫能力不低于(yu)500千克且銷售價格不高于(yu)40元(yuan)/千克的加氫站,按照申報期內累計(ji)加氫量(liang),給予(yu)每千克20元(yuan)、最高500萬元(yuan)的運營(ying)補貼。 (二)申報條件 1. 申報(bao)人為具有(you)獨(du)立法人資格(ge)的(de)企業。 2. 投資建設(she)日(ri)加氫能力(li)不(bu)低于(yu)500千克的加氫站(zhan)。 3. 加氫(qing)站完成驗收并取得相關(guan)職能部門頒發的車用壓縮氫(qing)氣《氣瓶充裝許(xu)可證》和《危險(xian)化學品(pin)經(jing)營許(xu)可證》。 4. 加(jia)氫站(zhan)在申報期內正(zheng)式(shi)投入運營(以開具正(zheng)式(shi)售氫發(fa)票為準);臨(lin)時加(jia)氫站(zhan)須(xu)從開具首張售氫發(fa)票日起正(zheng)式(shi)運營一年(nian)以上。 5. 連(lian)續(xu)一年(不(bu)滿(man)一年的固定式站以正式運營之(zhi)日(ri)起至申報前一日(ri)計)每日(ri)氫氣掛牌售(shou)價均不(bu)超過40元/千克。 6. 未發(fa)生安(an)全事故及(ji)環境污染事故等(deng)。 (三)申報材料 1. 《氫(qing)(qing)能產業高質(zhi)量發展項目申報表(biao)(加氫(qing)(qing)站運營補貼)》。 2. 企業營業執(zhi)照(zhao)、組織機構(gou)代(dai)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營業執(zhi)照(zhao)(復(fu)印(yin)件)和法定代(dai)表人身份證(復(fu)印(yin)件)。 3. 市級以(yi)上相關職能部門頒發(fa)的車(che)用壓縮氫(qing)氣(qi)《氣(qi)瓶(ping)充裝許可(ke)證》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ke)證》。 4. 申報(bao)期內開展售(shou)氫業務的相(xiang)關合同、憑(ping)證(zheng)、發(fa)票復印件(須提供原件備查(cha),且應(ying)反映出氫氣售(shou)價及售(shou)氫量)。 5. 臨時加氫站(zhan)須提供(gong)截(jie)至2023年8月9日一年以上的售(shou)氫業(ye)務相(xiang)關合同(tong)、憑(ping)證、發票(piao)復印件(jian)(須提供(gong)原件(jian)備(bei)查)。 6. 申報期內每(mei)日氫氣掛牌價不超過(guo)40元/千(qian)克的售價記錄(lu)表單(dan)。 7. 2023年(nian)財務(wu)審(shen)計報告(gao)(需具二維碼標識)。 8. 誠信承諾書。 五、擴大產業鏈關鍵零部件應用規模項目申報 (一)支持標準 對(dui)氫燃料電池以(yi)及(ji)制氫、儲氫、運(yun)氫、加氫、摻氫等設(she)備(bei)和關鍵零部件的(de)生產(chan)企業(ye),按(an)照相關產(chan)品年(nian)銷售額的(de)2%給予(yu)最高1000萬元(yuan)獎勵。 (二)申報條件 1. 從事氫(qing)燃料電池以及制氫(qing)、儲氫(qing)、運氫(qing)、加氫(qing)、摻氫(qing)等設備(bei)和關(guan)鍵零部件生產的獨立(li)法人企業。 2. 相關產品形成銷售收入。 (三)申報材料 1. 《氫能產業高質量(liang)發展項目申報表(biao)(擴大產業鏈關鍵零部件應(ying)用規模)》。 2. 企業營業執(zhi)照、組(zu)織機構代碼(ma)證、稅(shui)務登記(ji)證或多證合一(yi)營業執(zhi)照(復印(yin)(yin)件)和法定代表人身(shen)份(fen)證(復印(yin)(yin)件)。 3. 所生產氫能(neng)關(guan)鍵零部件產品主要參數、技術水平、上下游配(pei)套、市場占有率等情況(kuang)介紹(shao)及相關(guan)證明材(cai)料。 4. 申報期內相(xiang)關(guan)氫能關(guan)鍵(jian)零部件(jian)產品的銷售合(he)同、憑證、發(fa)票(piao)復印件(jian)(須提(ti)供原件(jian)備查(cha))。 5. 2023年財務審計(ji)報(bao)告(需具(ju)二(er)維碼標識)。 6. 生產企業相(xiang)關(guan)證明材料。 7. 誠信承諾書。 六、拓寬氫能示范應用場景項目申報 (一)支持標準 對于我市組織開展的氫燃料電(dian)池軌(gui)道機車、無人機、分布式(shi)能源、熱電(dian)聯供(gong)系統、摻氫及供(gong)氫管網(wang)建設等示范項目,按實(shi)際投資(不含土地成本(ben))的10%給(gei)予最高500萬元的一(yi)次性補貼(tie)。 (二)申報條件 1. 具(ju)有獨立法人(ren)資格的企(qi)業。 2. 在申報期(qi)內建(jian)成并實際運營氫(qing)燃(ran)料電池軌道機(ji)車、無人機(ji)、分布式能(neng)源(yuan)、熱(re)電聯供(gong)系(xi)統、摻氫(qing)及供(gong)氫(qing)管(guan)網建(jian)設等(deng)氫(qing)能(neng)示(shi)范項目(mu)。 3. 未發生(sheng)安全事(shi)故(gu)及環境(jing)污染事(shi)故(gu)等。 (三)申報材料 1. 《氫能(neng)產業高質(zhi)量發展項(xiang)目申報表(拓寬氫能(neng)示(shi)范應(ying)用場景)》。 2. 企業(ye)營業(ye)執(zhi)照(zhao)、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執(zhi)照(zhao)(復印件)和(he)法定代表人身份(fen)證(復印件)。 3. 項目(mu)立項、審批、驗收(shou)等相關意見性文(wen)件。 4. 項(xiang)目(mu)建設實(shi)際投(tou)資(不(bu)含土(tu)地費(fei)用,包括設備、施(shi)工等)相關合同、憑(ping)證、發票復印件(須提供原件備查)。 5. 申報(bao)期內開展示范(fan)應用的相關合(he)同、憑證、發票復(fu)印件(須提供原件備查)。 6. 2023年財務審(shen)計(ji)報(bao)告(需具二維碼標(biao)識(shi))。 7. 誠信承諾書。 七、支持開通跨城市氫燃料交通示范線項目申報 (一)支持標準 支持(chi)成(cheng)渝、“成(cheng)德眉資”等氫(qing)能(neng)客運、物流等示范(fan)(fan)線開通運營(ying),對(dui)形成(cheng)一定示范(fan)(fan)規模(mo)和效應的(de)(de)線路,按車輛實際加氫(qing)費用的(de)(de)5%給予不超過(guo)50萬元(yuan)的(de)(de)獎勵(li)。 (二)申報條件 1. 示范線(xian)建設運營(ying)方為(wei)獨立法人企業。 2. 開通成渝、“成德眉資(zi)”等(deng)城市(shi)間氫(qing)能客運、物流等(deng)示范(fan)線路(lu),并連續正常運營一年以(yi)上。 3. 運營車(che)輛車(che)型(xing)納入(ru)國(guo)家工業和信息化部《新(xin)能源汽車(che)推廣應用推薦車(che)型(xing)目錄》且(qie)運營狀(zhuang)況良好。 4. 運營(ying)車輛(liang)為在(zai)我市新購置的氫(qing)燃料(liao)電池汽車(不包括二手車),且在(zai)本市公安車輛(liang)管理部門注冊登(deng)記(ji),無逾(yu)期未檢驗、達到報廢標準、查封、扣押等情(qing)形。 5. 車輛(liang)已接入成都(dou)市新能(neng)源汽車及充(chong)電(dian)設施(shi)監測(ce)監管(guan)平臺,并(bing)按要求錄入數據。 6. “成(cheng)(cheng)渝”氫(qing)燃(ran)料客運示(shi)范線(xian)須具備不低于20輛氫(qing)燃(ran)料電(dian)池(chi)客車(che)示(shi)范規模,“成(cheng)(cheng)德眉(mei)資”氫(qing)燃(ran)料客運示(shi)范線(xian)須具備不低于10輛氫(qing)燃(ran)料電(dian)池(chi)客車(che)示(shi)范規模。 7. 氫(qing)燃料物(wu)流(liu)(liu)示(shi)范(fan)線須具(ju)備不低于(yu)200輛氫(qing)燃料物(wu)流(liu)(liu)車示(shi)范(fan)規模。 8. “成渝”氫燃(ran)料(liao)交(jiao)通(tong)示范線車(che)輛一年(nian)內平(ping)均累(lei)計運營(ying)里程(cheng)不低于20萬公里/車(che),“成德眉資”氫燃(ran)料(liao)交(jiao)通(tong)示范線車(che)輛一年(nian)內平(ping)均累(lei)計運營(ying)里程(cheng)不低于10萬公里/車(che)。 9. 納入(ru)獎勵申(shen)報范圍的(de)加氫量(liang)中(zhong),在成(cheng)都進行(xing)加注的(de)占比不低(di)于(yu)80%。 10. 示范運(yun)營中未發生安全事故(gu)及環(huan)境污染事故(gu)等(deng)。 (三)申報材料 1. 《氫能產業高質量發展項目(mu)申(shen)報表(支持開通跨城市氫燃(ran)料交通示(shi)范線)》。 2. 氫燃料交通(tong)示范線(xian)運營(ying)企(qi)業(ye)(ye)營(ying)業(ye)(ye)執(zhi)照(zhao)、組織機構代碼證(zheng)、稅務登(deng)記證(zheng)或多證(zheng)合一營(ying)業(ye)(ye)執(zhi)照(zhao)(復印(yin)件(jian))和法定(ding)代表(biao)人身份證(zheng)(復印(yin)件(jian))。 3. 客運示范線(xian)線(xian)路(lu)許可或(huo)物流(liu)示范線(xian)備案(審批或(huo)核(he)準(zhun))文件(jian)復印件(jian)。 4. 示范(fan)線氫燃料電池(chi)客運(yun)車(che)輛道路運(yun)輸證。 5. 納入國家工業和(he)信息化部《新(xin)能源(yuan)汽車推(tui)廣應用推(tui)薦車型(xing)目錄》的(de)證(zheng)明(ming)文件。 6. 機動車銷售(shou)統一發票(須提供原件備(bei)查)。 7. 機動(dong)車行(xing)駛證(復印件(jian))。 8. 成都(dou)市新能源汽車及(ji)充電設施監測監管平臺(tai)記錄的示范線車輛實(shi)際運營里程(cheng)。 9. 能夠反映示范(fan)線(xian)運營(ying)車輛(liang)申報(bao)期實際(ji)加氫費用和加注地的(de)合同、憑證、發票復印件(須提供原件備查)。 10. 氫(qing)燃料(liao)交通示范(fan)線運營(ying)企(qi)業的(de)2023年財(cai)務審(shen)計報告(需具(ju)二維碼標(biao)識)。 11. 誠信承諾書。 八、鼓勵優質企業及機構落戶項目申報 (一)支持標準 支持氫能領域外資(zi)比例不低于25%且為境外直接投資(zi)的重大外資(zi)項(xiang)目(mu)以及重大內資(zi)項(xiang)目(mu)在我(wo)市落戶(hu)。 1. 對外資(zi)部分實(shi)繳資(zi)本(ben)超過5000萬美元(yuan)的外資(zi)項目(mu)或實(shi)繳資(zi)本(ben)超過5億元(yuan)人民幣的內(nei)資(zi)項目(mu),以及我(wo)市(shi)(shi)重點招引的高能級“500強(qiang)”企(qi)業,三年內(nei)(以注冊日期為準)按不超過其對我(wo)市(shi)(shi)實(shi)際貢獻的100%給予獎(jiang)勵。 2. 外資部分(fen)實繳資本超(chao)(chao)過3000萬美元的(de)外資項目或(huo)實繳資本超(chao)(chao)過3億元人(ren)民幣的(de)內資項目,三年(nian)內(以注冊日(ri)期為準)按不超(chao)(chao)過其對(dui)我市(shi)實際貢獻的(de)75%給予獎勵。 3. 外資部分(fen)實繳資本超過1000萬(wan)美(mei)元(yuan)的外資項目或實繳資本超過1億元(yuan)人民幣的內(nei)資項目,三年內(nei)(以注(zhu)冊日期為(wei)準(zhun))按不超過其對我市實際(ji)貢獻的50%給(gei)予獎勵(li)。 4. 對于(yu)企(qi)業新增項目的,按其新增部分參照執行。 (二)申報條件 1. 具有(you)獨(du)立法人資(zi)格的(de)氫能(neng)領域企(qi)業及機(ji)構。 2. 符合對應(ying)的實繳資(zi)本條件。 3. 在項目(mu)簽約一年內開工建設(she)。 4. 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5. 會(hui)計信用(yong)(yong)、納(na)稅信用(yong)(yong)良好。 (三)申報材料 1. 《氫能產業高質(zhi)量發(fa)展項目申報表(鼓勵優質(zhi)企業及(ji)機構落戶)》。 2. 項目投資協議復印件(jian)(須提供原件(jian)備查)。 3. 企業設立(li)(li)或(huo)項目立(li)(li)項的(de)備(bei)案回(hui)執(批準證(zheng)(zheng)書(shu))、營業執照、組織(zhi)機構代(dai)碼證(zheng)(zheng)、稅務(wu)登記證(zheng)(zheng)或(huo)多證(zheng)(zheng)合一營業執照、企業境(jing)外投資者(zhe)的(de)主體資格證(zheng)(zheng)明等復(fu)印件和法(fa)定代(dai)表(biao)人身份證(zheng)(zheng)復(fu)印件。 4. 注冊資本(ben)驗資報(bao)告或投資資金到位證(zheng)明。 5. 所在區(qu)(市)縣出具的項目開工(gong)證明(ming)。 6. 2023年企業納稅(shui)證明。 7. 2023年財務審計報告(gao)(均需具二維碼標(biao)識)。 8. 誠信承諾書。 九、著力提升產業鏈水平項目申報 (一)支持標準 對(dui)新(xin)引進(jin)或現(xian)有企業(ye)新(xin)增項目,經認定(ding)屬填補我(wo)市氫(qing)能產業(ye)鏈(lian)關鍵環節空白或延伸、強化(hua)產業(ye)鏈(lian)的,按兩(liang)年內實際固定(ding)資產投資額(e)的5%給予一次性(xing)補助,最高限額(e)500萬元。 (二)申報條件 1. 具有獨立法人資(zi)格的企業。 2. 在相關(guan)職能部門備案(an)(審批或核準(zhun))。 3. 屬于我市氫氣“制備-儲存-運輸-加注-應(ying)用”產業鏈(lian)關鍵核心環節,并起到補鏈(lian)強鏈(lian)延鏈(lian)作用的氫能產業化項(xiang)目。 4. 在項(xiang)目簽約(yue)一年內開工(gong)建設(she)。 (三)申報材料 1. 《氫能(neng)產業高質量發展項目申報表(著力(li)提升產業鏈水(shui)平)》。 2. 項目備案(審批或核(he)準)文件復(fu)印件。 3. 項目投資協議(yi)復(fu)印件(須(xu)提供原件備查(cha))。 4. 企業營業執照、組(zu)織(zhi)機構代(dai)碼證(zheng)、稅務登(deng)記證(zheng)或多證(zheng)合一營業執照(復印(yin)件)和法定代(dai)表(biao)人身份(fen)證(zheng)(復印(yin)件)。 5. 對我市(shi)氫能產(chan)(chan)業(ye)具有填補產(chan)(chan)業(ye)鏈空白(bai)、提升核心競爭力作(zuo)用的(de)證(zheng)(zheng)明(ming)材料(包(bao)括(kuo)但不限于相關的(de)自主知識產(chan)(chan)權有效(xiao)證(zheng)(zheng)明(ming)文件、發(fa)明(ming)專利證(zheng)(zheng)書(shu),權威機構出具的(de)產(chan)(chan)品(pin)查新報(bao)告(gao)、產(chan)(chan)品(pin)鑒(jian)定意見,省級及(ji)以上主管(guan)部門認定的(de)檢(jian)驗檢(jian)測機構出具的(de)產(chan)(chan)品(pin)檢(jian)測報(bao)告(gao)、特種設備(bei)行業(ye)產(chan)(chan)品(pin)許可證(zheng)(zheng)以及(ji)強制性(xing)產(chan)(chan)品(pin)認證(zheng)(zheng)證(zheng)(zheng)書(shu)等)。 6. 所在區(市)縣出具的項目(mu)開工證明。 7. 項目進(jin)展情(qing)況報告。 8. 購置設備、土地及廠(chang)房建(jian)設的發票及銀行劃款憑證復印件(須提供原(yuan)件備查(cha))。 9. 誠信承諾書。 十、支持氫能檢測認證機構落地建設項目申報 (一)支持標準 鼓勵國家級氫能領域檢測認證中心或(huo)平臺落地。 1. 對于新建成的氫能領域(yu)國家(jia)級檢測認證中(zhong)心(xin)或服務平臺,按(an)檢測設備投入(ru)的30%給(gei)予不超(chao)過300萬(wan)元的一次(ci)性補助。 2. 在原有國家級檢(jian)測(ce)(ce)認證(zheng)中心或平臺機構等基礎上擴充氫能相關檢(jian)測(ce)(ce)能力的(de),按氫能相關檢(jian)測(ce)(ce)設備投(tou)入的(de)25%給予不(bu)超過250萬元的(de)一次性補助。 (二)申報條件 1. 具(ju)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e),運營(ying)和財務狀況(kuang)良好。 2. 為國家級(ji)相關職能(neng)部門認定的檢測認證(zheng)中心或服務平臺。 3. 取得氫(qing)能(neng)相(xiang)關檢(jian)測資質認定(ding)(ding)(CMA)或CNAS認證(zheng)認可(ke)機構資質,對外開展氫(qing)能(neng)相(xiang)關關鍵(jian)材料、關鍵(jian)零(ling)部件、重點應用產品(pin)檢(jian)測、認證(zheng)服務;能(neng)力范(fan)圍包括氫(qing)能(neng)涉及(ji)的關鍵(jian)材料及(ji)零(ling)部件、氫(qing)氣質量及(ji)等級(ji)評定(ding)(ding)、氫(qing)燃料電(dian)池(chi)及(ji)關鍵(jian)零(ling)部件等。 4. 未發生(sheng)(sheng)重大(da)安(an)全(quan)生(sheng)(sheng)產(chan)事(shi)故和環境污染事(shi)故。 (三)申報材料 1. 《氫能產業高質量發(fa)展項目申(shen)報表(biao)(支持氫能檢測認證機構落地建設)》。 2. 企業(ye)營(ying)業(ye)執照(zhao)、組織(zhi)機構代碼(ma)證(zheng)、稅務登(deng)記證(zheng)或多證(zheng)合一營(ying)業(ye)執照(zhao)(復印(yin)件(jian))和企業(ye)法定代表人(負(fu)責人)身份證(zheng)(復印(yin)件(jian))。 3. 國家級相(xiang)關(guan)職能部門批(pi)復(fu)/核定文件或公告通(tong)知(zhi)等。 4. 符合條件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ren)定證書(shu)或檢測和(he)校準實驗室認(ren)可證書(shu)及與氫能相關(guan)檢測能力(li)附表。 5. 申報期內為企業提(ti)供氫能(neng)相關(guan)測試、認證服務的證明材(cai)料(合同、發票(piao)等)。 6. 檢測(ce)設備(bei)購置(zhi)相(xiang)關合同、憑證、發(fa)票復印(yin)件(須提(ti)供原件備(bei)查)。 7. 2022年(nian)和2023年(nian)財務審計報(bao)告(需具二維碼標識)。 8. 誠信承諾書。 9. 其他需要(yao)提供的證(zheng)明材料。 十一、支持本地化配套率提升項目申報 (一)支持標準 氫(qing)能企(qi)業每引(yin)進(jin)一(yi)個固定資(zi)產投資(zi)額2000萬元及以(yi)上的配(pei)套(tao)項(xiang)目(mu),在生產并形成(cheng)銷(xiao)售后(hou),按照項(xiang)目(mu)固定資(zi)產投資(zi)額的2%給予(yu)該項(xiang)目(mu)的引(yin)進(jin)企(qi)業最高(gao)500萬元的一(yi)次性獎勵。 (二)申報條件 1. 項(xiang)目的(de)引進(jin)企(qi)業為具(ju)有獨立法人資格(ge)的(de)氫能企(qi)業。 2. 引進企(qi)業在被(bei)引進企(qi)業簽訂(ding)投資協議前(qian),與(yu)被(bei)引進企(qi)業在氫能領域已完成兩年以上的持續產品(pin)配套合作。 3. 被引進(jin)企業(ye)(ye)的(de)主營業(ye)(ye)務包(bao)括氫能相(xiang)關領域(yu),且符合成都(dou)市氫能產業(ye)(ye)重點發展(zhan)方(fang)向(xiang)。 4. 被引(yin)進企業自項目簽約一年內開(kai)工建設。 5. 申(shen)報期內(nei)被(bei)引進(jin)企業(ye)的氫能領域產(chan)品正式投產(chan)并在本地形成銷售。 (三)申報材料 1. 《氫能產業高質(zhi)量發展(zhan)項目申報表(biao)(支持本地化配套(tao)率提(ti)升)》。 2. 被引進項(xiang)目投(tou)資協(xie)議、備案(審批或核準)文件(jian)復印件(jian)。 3. 雙方(fang)企業營(ying)業執(zhi)照、組織機(ji)構代碼證(zheng)、稅務登記證(zheng)或(huo)多證(zheng)合一營(ying)業執(zhi)照(復(fu)印件(jian))和法定(ding)代表人身份證(zheng)(復(fu)印件(jian))。 4. 被引(yin)進企業(ye)簽訂投資協議前兩(liang)年內(nei)與(yu)引(yin)進企業(ye)的氫能領域產(chan)品配套合同、憑證、發票復印件(須提供原(yuan)件備查)。 5. 所在區(市)縣(xian)出具的項(xiang)目開工證明。 6. 項(xiang)目(mu)進(jin)展情況報告。 7. 被引(yin)進項目購置設(she)備、土地及(ji)廠房建設(she)的發(fa)票及(ji)銀(yin)行(xing)劃款憑證復(fu)印件(須提供原件備查)。 8. 被引進企業在申報期(qi)內實現(xian)氫能(neng)領(ling)域產品(pin)銷售(shou)的合同、憑證(zheng)、發票復印件(須提供原(yuan)件備查(cha))。 9. 2023年財務審(shen)計報告(gao)(需具(ju)二維碼標識(shi))。 10. 誠信承(cheng)諾書(shu)。 十二、支持非氫能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 (一)支持標準 原非氫(qing)能企業通過技術改造進行經營轉(zhuan)型,專門從事氫(qing)能相關產(chan)品生產(chan): 1. 用(yong)于技術(shu)改造的設備投(tou)資1000萬(wan)元(含(han))—2000萬(wan)元(不含(han)),按設備投(tou)資額的6%補助。 2. 用于技(ji)術改造的設備投資2000萬元(含)—5000萬元(不含),按設備投資額的7%補(bu)助,最高補(bu)助200萬元。 3. 用(yong)于技術改造的設備投資5000萬元(yuan)(含)—1億元(yuan)(不含),一次(ci)性補(bu)助400萬元(yuan)。 4. 用于(yu)技術改(gai)造的(de)設備投(tou)資1億(yi)元以上(含),一次性補(bu)助800萬元。 (二)申報條件 1. 截至2023年(nian)8月9日注冊滿(man)三(san)年(nian),具有獨(du)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 技改項目立(li)項前企(qi)業不生產氫能領域產品。 3. 2021年(nian)8月9日以(yi)后備案,并已在申報期內竣工(gong)的技(ji)術改造項目。 (三)申報材料 1. 《氫能產業(ye)高(gao)質量(liang)發展項目申報表(支持非氫能企業(ye)技術(shu)改造(zao))》。 2. 項(xiang)目(mu)備案(審批(pi)或核準)文(wen)件復印件。 3. 項目竣(jun)工報告。 4. 企業營業執照(zhao)、組(zu)織機構代(dai)碼證、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yi)營業執照(zhao)(復印件)和法定代(dai)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5. 購置(zhi)氫能相關設備(bei)的(de)發(fa)票及銀行劃款憑證(zheng)復印件(須提供原(yuan)件備(bei)查)。 6. 誠信承諾書。 十三、鼓勵并購市外氫能企業項目申報 (一)支持標準 對(dui)(dui)企(qi)業(ye)(ye)成功并(bing)(bing)購成都(dou)市外知名(ming)氫(qing)能企(qi)業(ye)(ye)并(bing)(bing)取得絕對(dui)(dui)控股權,且(qie)并(bing)(bing)購方與被并(bing)(bing)購方不存在關聯關系,并(bing)(bing)購企(qi)業(ye)(ye)對(dui)(dui)被并(bing)(bing)購企(qi)業(ye)(ye)實際出資額達(da)1億(yi)元以上(含)的,并(bing)(bing)購手(shou)續(xu)辦理完成納入我(wo)市合(he)并(bing)(bing)報表,其氫(qing)能領域產品在成都(dou)實現(xian)銷售(shou)納稅后(hou),按相應銷售(shou)額的2%給(gei)予最高(gao)300萬元獎勵。 (二)申報條件 1. 并購方為具有獨立法人資(zi)格的企業。 2. 被并購(gou)方為原注冊地在成(cheng)都市(shi)外,且具有(you)獨立法人(ren)資格(ge)的氫(qing)能(neng)企(qi)業,并購(gou)前連續兩年(nian)氫(qing)能(neng)領域產品(pin)銷售(shou)收(shou)入超過5000萬元。 3. 并購交易為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并已取(qu)得相關批(pi)準手續的非關聯企(qi)業交易,并購方的實際出資(zi)額達1億(yi)元及以上。 4. 并(bing)購方取得被并(bing)購方絕(jue)對控股權(quan)并(bing)納(na)入我(wo)(wo)市合并(bing)報表,且于(yu)申報期內在我(wo)(wo)市實現氫(qing)能領域產品(pin)銷售納(na)稅(shui)。 5. 并(bing)購交易在2023年8月(yue)9日前2年內完(wan)成(以工(gong)商變更登記日期為準)。 6. 雙方(fang)具(ju)有開(kai)展并購交易的必要條件和能(neng)力。 (三)申報材料 1. 《氫(qing)能產業高質量(liang)發展項(xiang)目申報表(biao)(鼓勵并購市外氫(qing)能企(qi)業)》。 2. 雙(shuang)方企業(ye)營業(ye)執照(zhao)(zhao)、組(zu)織機構代碼(ma)證、稅務登(deng)記證或多證合(he)一營業(ye)執照(zhao)(zhao)(復(fu)印件(jian))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fu)印件(jian)),以及新、舊公司(si)章程。 3. 工商變更(geng)登記通知書。 4. 有資質的第三(san)方(fang)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bao)告。 5. 上年度納稅證明和稅務部(bu)門出具的(de)企業兼(jian)并重(zhong)組交(jiao)易稅收(shou)情況(kuang)。 6. 企業并購實(shi)施(shi)情況(包括企業簡況、并購的(de)背景和(he)(he)意義、實(shi)施(shi)路徑(jing)和(he)(he)具體做法、取得(de)的(de)經濟社會成效等)。 7. 董事會(hui)決議和(he)企業職(zhi)工代表(biao)大(da)會(hui)的書面意見。 8. 并購(gou)(gou)方與(yu)被并購(gou)(gou)方的并購(gou)(gou)協議(yi)或合同(tong)。 9. 銀行提(ti)供的資金交(jiao)易轉(zhuan)賬憑證。 10. 申報期內氫能領域產品在蓉銷售合同(tong)、憑證、發(fa)票(piao)復印件(須提供原件備(bei)查)。 11. 2022年(nian)和2023年(nian)財務審計報告(gao)(均需(xu)具二維碼標識)。 12. 誠信承諾書(shu)。 13. 對于(yu)債(zhai)轉股(gu)(gu)項目(mu)、資產(chan)收購(gou)項目(mu)、股(gu)(gu)權間接并購(gou)項目(mu)、吸收合(he)并(兼(jian)并)等不同類型(xing)的兼(jian)并重組,需提(ti)供(gong)相關具(ju)有法律效力的證(zheng)明材料。 十四、給予氫能特色產業園運營補貼項目申報 (一)支持標準 由專業機(ji)(ji)構在(zai)主導(dao)產業功(gong)能區內建設、運營(ying)、管理的氫能特色產業園,全部建成且運營(ying)狀況良好的,給予(yu)運營(ying)管理機(ji)(ji)構25萬(wan)元的一(yi)次性(xing)獎勵。 (二)申報條件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專業園區運(yun)營管理機構。 2. 符合規劃布(bu)局的氫能特色產業園。 3. 氫能產(chan)業銷(xiao)售(shou)收(shou)入占(zhan)產(chan)業園銷(xiao)售(shou)收(shou)入比重不(bu)低于70%。 4. 產(chan)業園研(yan)發(fa)投入占銷售收入比重不低于2%。 5. 氫能產品市(shi)場占有(you)率(lv)國內領先,具有(you)較強(qiang)的品牌知名度。 6. 由所在區(市)縣(xian)政府(管委(wei)會)正式委(wei)托運營管理,并明確完成雙(shuang)方(fang)約(yue)定事項。 7. 全部建(jian)設完畢(bi)并投入運營一年以上(shang)。 8. 園區(qu)內(nei)企業未發(fa)生過安全(quan)事(shi)故及環境污染事(shi)故等(deng)。 (三)申報材料 1. 《氫能產(chan)業(ye)高質量發(fa)展項(xiang)目申報表(給(gei)予氫能特色產(chan)業(ye)園運(yun)營補貼)》。 2. 區(市)縣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財政(zheng)部門聯合行文(wen)的(de)申請報告。 3. 區(市)縣工業和(he)信息化主(zhu)管部門和(he)財(cai)政部門聯合行文的氫(qing)能特色產業園(yuan)內入駐企業及(ji)運營發展(zhan)情況(kuang)報(bao)告。 4. 專(zhuan)業運營(ying)機(ji)(ji)構營(ying)業執(zhi)(zhi)照(zhao)、組織(zhi)機(ji)(ji)構代(dai)碼證(zheng)(zheng)、稅務登記證(zheng)(zheng)或多證(zheng)(zheng)合一營(ying)業執(zhi)(zhi)照(zhao)(復(fu)印件)和法定代(dai)表人(ren)身(shen)份(fen)證(zheng)(zheng)(復(fu)印件)。 5. 區(市)縣政府(管委會(hui))或相關職能部門與專業(ye)運營機構簽訂的(de)合(he)同或憑證(zheng)。 6. 能夠反映申報期內氫能產業(ye)銷售收入(ru)占比(bi)、產業(ye)園研發投入(ru)占比(bi)的佐證(zheng)票據和審計(ji)報告(需具二維碼標識)。 7. 誠信承諾書。 十五、支持開展氫能團體標準研制項目申報 (一)支持標準 對技(ji)術(shu)水平較高(gao)、應用效(xiao)果較好(hao),且在全國團(tuan)體標準信(xin)息平臺(tai)上自我聲明(ming)公開的氫能團(tuan)體標準項目第一承(cheng)擔企業(ye)給予10萬元獎勵(li)。 (二)申報條件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de)氫能企業。 2. 為氫能行業相關團(tuan)體標準制定的第一承擔單位。 3. 團體(ti)標準(zhun)由具(ju)有法人資格(ge)的協會(hui)、聯合會(hui)、學(xue)會(hui)、商會(hui)以(yi)及產業技(ji)術(shu)聯盟(meng)等(以(yi)下統稱社會(hui)團體(ti))正式發布(bu)實(shi)施(shi)。 4. 團體標(biao)準屬(shu)成都市氫能產業重(zhong)點發展(zhan)領域(yu),且至(zhi)少實施(shi)6個月以(yi)上(截至(zhi)2023年8月9日(ri))。 5. 團體標準(zhun)填(tian)補國家(jia)和行業(ye)標準(zhun)空白,或技術指(zhi)標全面嚴(yan)于(yu)或優于(yu)現有國家(jia)和行業(ye)標準(zhun),或具有國際領先水平、同步推(tui)進國際標準(zhun)制定。 6. 團體標準(zhun)已在全國團體標準(zhun)信息(xi)平臺上(shang)自我聲明公開。 (三)申報材料 1. 《氫能產(chan)業(ye)高質量發展(zhan)項目(mu)申(shen)報表(支(zhi)持(chi)開展(zhan)氫能團體(ti)標準研制)》。 2. 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ji)構代碼、稅務登記證(或多證合一證書)(復(fu)(fu)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fu)(fu)印件)。 3. 社會團體法人登(deng)記證書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4. 市(shi)級標準(zhun)化主管部門出(chu)具的已在全國團體標準(zhun)信息平臺上(shang)自我聲明公(gong)開的證(zheng)明。 5. 團體標準的正式發布文本(ben)。 6. 能夠反(fan)映標準的創(chuang)新性(xing)(xing)、先進性(xing)(xing)和國際(ji)性(xing)(xing)等(deng)技術(shu)水(shui)平(ping)的說明(ming)及證明(ming)。 7. 團體標準應用情(qing)況證明。 8. 誠信承諾書。 十六、申報要求 (一)本(ben)通知政策適用(yong)于具備獨立(li)法人資格(ge),從(cong)事氫能產(chan)業研發(fa)、生產(chan)、銷售、檢測等企業和機構。 (二)本期申報周期范圍為2023年(nian)1月1日(ri)至(zhi)2023年(nian)8月9日(ri),申報單位(wei)須在該(gai)申報期內達到相(xiang)關申報條件(jian)。 (三)各區(市)縣(xian)工(gong)業(ye)(ye)和(he)(he)信息化主管部門牽頭(tou)組織項(xiang)目申(shen)報工(gong)作,并對(dui)項(xiang)目業(ye)(ye)主所申(shen)報材料的完整性(xing)(xing)和(he)(he)真實性(xing)(xing)進行(xing)審核。申(shen)報單位須對(dui)申(shen)報項(xiang)目及其申(shen)報材料的真實性(xing)(xing)進行(xing)承(cheng)諾,提供的復印件均須加蓋(gai)本單位(企業(ye)(ye))公章,原件在項(xiang)目審核、審計時(shi)使用。 (四(si))請各區(qu)(市(shi))縣工(gong)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于2024年8月28日(ri)前將(jiang)推(tui)薦(jian)文件、項目推(tui)薦(jian)匯總表(詳(xiang)見附(fu)件2),企業項目申(shen)報資料(liao)(一(yi)式兩份,PDF 格(ge)式及 word 電子文檔發(fa)送至(zhi)電子郵箱:1570088793@qq.com)正式行文報送市(shi)經信局(ju)新(xin)能源與(yu)節能環保(bao)產業處,逾期(qi)不(bu)再受(shou)理。 (五)同一項目(mu)、同一事項同時符合(he)本市及各級其他扶持政策規定的(配套項目(mu)除外),原則上(shang)按照就高不重復(fu)的原則予以(yi)支持。 (六)市經信局負責(ze)對項目進行專家評審、專項審計和內部審核,按程序(xu)提出補貼建議。 (七(qi))具(ju)體項(xiang)目申報由市經信局負(fu)責(ze)統一解(jie)釋。 附件: 1. 成都市“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qi)業(ye)”智(zhi)能服務平臺企(qi)業(ye)申報(bao)操(cao)作指(zhi)引 2. 2024年(nian)成都市(shi)氫(qing)能產業高質量發(fa)展項目推薦匯總表[區(市(shi))縣填報] 成都市經濟和信(xin)息化局(ju)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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