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光伏方陣不得占用耕地 但配套設施允許2023-09-07 16:09瀏覽數:186次
9月5日,內蒙古自然資源廳公開互動平臺問答關于“禁止占用耕地項目范圍?”的回復。 (一)根據《限制用地項目目錄》,下列項目禁止占用耕地,亦不得通過先行辦理城市分批次農用地轉用等形式變相占用耕地: 1.機動車交易市場、家具城、建材城等大型商業設施項目; 2.大型游樂設施、主題公園(影視城)、仿古城項目; 3.大套型住宅項目(指單套住房建筑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住宅項目); 4.賽車場項目; 5.公墓項目; 6.機動車訓練場項目。 (二)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國家林草局辦公室、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印發《關于支持光伏發電產業發展規范用地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3〕12號)規定,光伏方陣不得占用耕地,但光伏配套設施允許占用耕地。
免責聲明:Gesse蓋錫咨詢力求提供的信息準確、信息所述內容及觀點的客觀公正,但并不保證其是否需要進行必要變更。Gesse蓋錫咨詢提供的信息僅供客戶決策參考,并不構成對客戶決策的直接建議,客戶不應以此取代自己的獨立判斷,客戶做出的任何決策與Gessey蓋錫咨詢無關。本報告版權歸Gessey蓋錫咨詢所有,為非公開資料,僅供Gessey蓋錫咨詢客戶自身使用;本文為Gessey蓋錫咨詢編輯,如需使用,請聯系news@nshw.net申請授權,未經Gessey蓋錫咨詢書面授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傳播、發布、復制本報告。Gessey蓋錫咨詢保留對任何侵權行為和有悖報告原意的引用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