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錫林郭勒盟鑲黃旗進一步明確風電光伏企業行業監管部門職責界限2023-05-16 11:54來源:gessey瀏覽數:256次
5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鑲黃旗人民政府發布《關于進一步明確風電光伏企業行業監管部門職責界限的通知》,通知明確,旗發改委應依法依規認真履行風電光伏項目審批、建設和試運行全過程的安全監管。定期對風電光伏建設項目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及施工單位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在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界限劃定方面: (一)風電光伏項目完成建設、安裝、調試和試運行后通過竣工驗收并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之后,由工信局接手監管。 (二)旗發改委和工信局應簽訂風電光伏項目監管交接書。交接書應包括項目概況、工程主要建設內容等情況,由旗發改委和工信局協商自行草擬,不可隨意變動。 (三)因其他原因未簽訂交接書的,以電力業務許可證頒發日期為依據,劃定監管部門責任。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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