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淘汰國Ⅳ購置新能源汽車補貼最高1萬元/輛!11月24日,廣東省深圳市工信局發布關于印發《深圳市淘汰“國Ⅳ”及以下普通小汽車并購置新能源小汽車補貼申領實施細則》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對于個人消費者提前報廢或遷出“國Ⅳ”及以下普通小汽車(即首次注冊登記日期為2015年12月30日及以前),且新購置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含稅價為10(含)-20(含)萬元的,補貼0.5萬元/輛;20(不含)萬元以上的,補貼1萬元/輛。 原文如下: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印發 《深圳市淘汰“國Ⅳ”及以下普通小汽車并購置新能源小汽車補貼申領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深圳市促進消費持續恢復若干措施接續政策,做好疫情應對,加大助企紓困力度,促進我市新能源小汽車市場消費,鼓勵個人消費者購買技術先進、安全可靠的新能源小汽車,依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若干意見》(深法治委〔2020〕1號)規定,我局牽頭制定了《深圳市淘汰“國Ⅳ”及以下普通小汽車并購置新能源小汽車補貼申領實施細則》。現予以印發,請認真執行。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24日 深圳市淘汰“國Ⅳ”及以下普通小汽車并購置新能源小汽車補貼申領實施細則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穩經濟的決策部署,減輕疫情影響,進一步加大助企紓困力度,促進我市新能源小汽車市場消費,鼓勵個人消費者購買技術先進、安全可靠的新能源小汽車,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補貼類別及標準 對于個人消費者提前報廢或遷出“國Ⅳ”及以下普通小汽車(即首次注冊登記日期為2015年12月30日及以前),且新購置新能源小汽車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含稅價為10(含)-20(含)萬元的,補貼0.5萬元/輛;20(不含)萬元以上的,補貼1萬元/輛。 二、申領期限 (一)補貼期限:2022年9月20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補貼總金額受預算數額限制,先到先得,如財政補貼資金使用完畢將另行公告結束日期。 (二)申領期限:2022年11月25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逾期未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本補貼申領資格。 三、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條件。 1.按要求辦理了舊車報廢或遷出,使用更新指標,在深圳市行政區(新區)內購買新能源小汽車并上粵B車牌的個人消費者; 2.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二)車輛條件。 淘汰小汽車需符合以下條件: 1.報廢或遷出的小汽車,為粵B牌車輛,其首次注冊登記日期為2015年12月30日及以前。 2.辦理遷出的小汽車,不能重新遷回市內。 新購置新能源小汽車需符合以下條件: 1.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純電動小汽車或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小汽車。 2.在深圳市經營納統的汽車經銷企業(簡稱經銷商,名單參見附表)購買的新車,且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機動車類型》(GA802-2019)中機動車規格術語分類表規定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3.新購置新能源汽車的發票日期在補貼期限內。 四、申領方式及資料 本次補貼采用線上申領方式。自2022年11月25日起,申請人可通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網站(//gxj.sz.gov.cn/)等平臺登錄“深圳市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補貼申領系統”中“淘汰補貼”模塊,在線填報并上傳以下材料: (一)有效身份證件; (二)機動車注銷或轉出業務受理憑證; (三)深圳市小汽車個人指標證明文件; (四)新購車輛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五)新購車輛的機動車行駛證; (六)申請人本人的銀行儲蓄卡(華僑、港澳臺地區居民及外國人需在深圳市相關銀行開戶); (七)持有效護照的外籍人士需提供護照公證翻譯本。 五、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報廢或遷出本人名下“國Ⅳ”及以下普通小汽車。報廢車輛的,需在車管部門完成機動車注銷登記手續;遷出車輛的,需在車管部門完成機動車轉出登記手續。 (二)申請人在市交通運輸局取得有效的深圳市小汽車更新指標。 (三)申請人在經銷商處購買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并取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四)申請人在市公安交警局使用該更新指標辦理車輛注冊登記。 (五)申請人登錄“深圳市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補貼申領系統”中“淘汰補貼”模塊,在線提交申請。 (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審核,并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按規定發放補貼資金。 六、其他 (一)申請人應為車輛所有人,原報廢或遷出車輛、指標證明文件、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車輛行駛證及銀行賬戶等所有人需屬于同一人。 (二)有效身份證件是指居民身份證、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和外國人居留證等有效證件。 (三)申請人需對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獲得財政補貼資金;對提供虛假信息,惡意申請、騙取補貼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四)經銷商應向消費者準確介紹所售車輛對本實施細則的適用情況,對誤導欺騙消費者或惡意串通騙取補貼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五)申請人辦理補貼申領業務不需繳納任何費用。 (六)在補貼期限內,每位申請人僅能享有1次且1輛新能源汽車的補貼。除不得同時享受《深圳市促進新能源小汽車消費補貼申領實施細則》中規定的補貼外,與省、市、區其他消費補貼政策互不影響。 (七)對于遷出車輛后申請淘汰補貼的,遷出車輛信息會發送至市公安交警局,后續無法辦理遷回業務。 (八)本實施細則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 (九)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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